学霸养成小甜妻

290:我不喝酒,程砚宁说

到了这个时候,他的选择困难症就犯了。

他们专业本来就比别人年限长,眼下宋安如都在云京找了工作转正了,康建平也毕业回来创业,补习班办的还不错,就他和程砚宁,还得在学校待一年。

程砚宁那家伙肯定是准备继续读研,按着他的成绩,保研没得跑了。

他吧,保研有点悬,考研有点苦,无比纠结……

这种决定,甄明珠自然给不上意见。

于是,等两个人坐上车的时候,薛飞便仍旧拿这个话题问程砚宁,“你觉得我要不要考研?”

这事情说起来就在眼前了,可实际上倒也还有思考的时间,因而他们私底下都没怎么聊到这个话题,眼下他冷不丁一问,程砚宁的态度却显得干脆直接,“考。”

薛飞:“……研究生读出来,我特么直接奔三了。”

程砚宁凉凉地看了他一眼。

薛飞叹气,“四舍五入,奔三有问题?”

没问题……

程砚宁不和他插科打诨,一本正经地说:“工作以后有的忙,紧跟着出现的问题会有一大堆,再想往上学恐怕没那么容易。不如一鼓作气学到精,磨刀不误砍柴工。”

薛飞想了想,“你说的也有点道理。”

研究生比本科生毕业晚点,可一毕业,按着他们的学历,那待遇可不差。

思考了一会儿,薛飞心里基本上也有了主意。

后排坐着的甄明珠默默地听完了两个人的话,心情颇有点复杂。

蓦地,想到了那一句“名满天下,富甲一方。”

想到这,她的情绪便有几分怅惘,也不想说话,头往后靠,放松养神。

她坐车是挺喜欢睡觉的,程砚宁从后视镜里瞧见她的模样,便也不怎么和薛飞聊天了,专心开车。大约半个多小时,便将她送到了酒店楼下。

“那我进去了,你路上小心。”

下了车,甄明珠笑笑,和他挥别。

程砚宁定定地注视了她一眼,只道:“嗯,去吧。”

目送甄明珠进了酒店,他将车子重新驶上路,开往校友聚会的地方。

薛飞收回目光,长吁短叹,“你这还能更淡定一些不?”

程砚宁侧眸看他一眼,没说话。

他左手把控方向盘,右手则随意地搭在方向盘边沿,屈起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点着,渐渐地,抿起了削薄的唇,眸光一片深沉。

实习即将结束,在安城所剩时间不多,的确应该早做打算。

*

下午,四点半。

薛飞和程砚宁到会所的时候,一中校友已经玩疯了。

大包厢里,唱歌的打麻将的玩扑克的耍酒疯的,干什么的都有。他们俩进去的时候,他们班以前一对挺低调的男女生正躲在墙角拥吻……

“真是解放天性。”

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薛飞叹为观止地说了一句。

本来嘛,平时看着再沉着稳重,这一群人其实也就是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年龄大点的就像他和程砚宁,即将步入社会,年轻小点的那也就刚刚从炼狱般的高三生活里解放,谁能有多成熟?

说起来,进入大学后,他还有个特懵逼的发现: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可怕!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以前在学校被校规和繁重课业压迫的太久了,他印象里的高中女生,多半都超级文静乖巧低调,可自从大学后参加了几次同学间的聚会,他惊奇地发现,很多女生变的他都认不出来了。

普遍现象是:女生们打扮的不再千篇一律,而是花枝招展,紧跟时尚脚步。

特殊现象是:坡跟鞋高跟鞋增高垫,各种花样的个子变高;睫毛膏假睫毛动手术,各种花样的眼睛变大;粉底液隔离乳美白霜,各种花样的皮肤变白……

总归,化妆品和衣服都挺神奇的,会让长大了的女生脱胎换骨。

他一个直男,对这种其实感触很复杂。

一来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嘛,绅士应该尊重女人对美孜孜不倦的追求;可从另一种程度上来讲,每次同学会,看见女生们聚在一起畅聊衣服包包化妆品,各个打扮精致能办选美大赛,实在是蛮累的……

还是甄甄小学妹那样的好。

薛飞在心里唏嘘了一声,突然想起前不久那一幕。

约好了要去医院探望冯老师,甄明珠回酒店洗澡换衣服。她是穿了很普通的西瓜红短袖t恤和牛仔短裤下来的,半干的头发松松挽着,站在公交站牌一群女生边上,不施粉黛,却艳压群芳。

人靠衣装这句话在她身上行不通啊,主要人美底子好,那就披个麻袋也能引领潮流。

“……薛飞。”

边上清冽的声线,突然打断他思绪。

薛飞扭头过去,“啊?”

“想什么呢?”

程砚宁微微错愕地看着他,“这么出神。”

薛飞:“……”

一瞬间,张口结舌。

“我去个洗手间。”

他突然站起身,急吼吼地说。

程砚宁无语,目送他进了包厢里的洗手间。

“咯噔”一声,落锁。

薛飞在洗手间里长长吐出一口气,一抬眸,对上镜子里那张年轻的脸。

他其实条件也不差,小康富裕之家,独生子,身高有一米八,浓眉大眼性格好,念的是国内一流名校。现在还没毕业,过年走亲戚的时候就有三姑六婆想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认识。

可他就,从来没想过那一方面的事……

从小到大都没喜欢过任何女生,相比于逗女生,他更喜欢跟男生一起,读书打球开玩笑。

“我说你这不会一直偷偷暗恋人家姑娘吧?”

脑海里,张景涛一句话突然飘过。

“哗哗哗——”

薛飞突然开了水龙头,给自己灌了一大口凉水。

脑子秀逗了吧。

想什么呢!

怎么可能喜欢小学妹?!

那就是单纯觉得她可爱!

哦不,现在不可爱了,以前挺可爱的,现在往女神范发展去了。

胡思乱想到这里,薛飞抬手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耳听着外面鬼哭狼嚎喧嚣吵闹,索性也不在这个比他卧室小不了多少却比他卧室还要干净许多的洗手间里面待了,开门抬步出去。

门刚打开,角落里一幕映入眼帘。

徐梦泽简直壕无人性。

给校友们开的包厢也壕无人性,酒水饮料零食就跟不要钱似的往里送。

他和程砚宁进来已经挺晚了,包厢服务生也早都下去了,没有人专门在倒酒,想要喝酒的都是自己倒,或者别人帮倒。此刻,冯宽就站在一个放了好些酒水零食的桌边,给一盘玻璃杯里倒酒。

当然,这个没什么好奇怪的,引起薛飞注意的是:他倒酒的时候,右手蜷着扶杯子,倒扣着的手心里,一堆白色粉末落下去,很快溶于酒中。

“……”

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情,薛飞迟钝了好一会儿。

目光里,冯宽深吸一口气,端着一盘啤酒放在了茶几上。

随手放下酒,他抬眸朝沙发上坐着的程砚宁喊:“校草,好久不见啊。”

猝不及防的搭讪,稍显自来熟的口吻,来自一个他多看一眼都觉得污染眼球的人。程砚宁反正是不想理他的,可周围嘻嘻哈哈地聚了好些人,因而他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午饭时刚见过。”

冯宽:“哈哈哈,也是~”

被人打了好几次还凑上去搭话,感觉脸真的挺疼。

不过一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这点儿委屈算什么呢!

大丈夫能屈能伸……

就是不知道甄明馨准备的这药效力如何,名字倒挺好听,叫“白雪。”

胡乱地想了想又很快收回思绪,冯宽抬眸朝边上两个哥们使了个眼色,再次笑着开口道:“那啥,赏脸喝一杯呗。好歹同校一场,揭过以前那些不愉快。”

“我不喝酒。”

程砚宁靠在沙发上,懒懒地说。

被吵得有点头疼。

他不是那种喜欢唱歌的人,就学校里各种聚会,经常在吃饭后就离开。类似ktv这种娱乐场所,他其实很少来,更别提一群人一起,因为太兴奋愣是将ktv吼成了菜市场。

他从来都没发现,一中这些校友,各个肺活量这么大。

冯宽搭话的时候,他已经预备找借口离开了,只薛飞上个洗手间迟迟不来,他只得等一会儿。

就在他等人这工夫,边上好几个人凑过来说话,他一直都靠在沙发上,在别人问话的时候间或抬起眼皮应对两声,模样有些懒,倒显露出几分非凡的迷人魅力。

冯宽一个大男生,看着他模样心里都突突。

程砚宁生的好,这是一中公认的。

那张俊秀白皙的脸上,狭长优美的凤眼,尤其妙而生动。他气质属于冷冽内敛那一款,那样一双暗含锋芒的眼眸,加上高且挺直的鼻梁,薄而锋利的唇线,平日里给人的感觉总是高高在上,不容亵渎的。可眼下,他仍旧是寻常白衬衫黑长裤的打扮,略显慵懒地往真皮沙发背上那么一靠,不耐烦说话的时候,整个人显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慵懒倨傲,浑身气度都变了。

就感觉,要是这人男扮女装反串一把,那也势必颠倒众生。

“……你在看什么?”

男生冰冷的声线,猛地拉回了冯宽的思绪。

程砚宁身子往前一倾,坐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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