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攻陷日记

章节34

这是他唯一的感受。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呢?是了,上个月去例行探监,给他带了一堆绿豆酥,他说想吃红豆的,自己还说等他这一堆吃完了就买来,到现在也不知道吃完了没有,总之红豆酥是吃不到了。

那次就是最后一次了?

什么都没有,没有互诉衷肠,没有说谢谢,对不起,我爱你,没有郑重告别,没有临终嘱托。走的时候说的是“老爹下次带象棋来和你杀。”听到的是:“臭小子,记得替我去看你妈。”

现在倒好,不用替了,他自己就先一步亲自去看老妈了。也不知天上门牌号好不好找,也不知天上有没有象棋可以杀。

怎么那样就是最后一次了呢?

他还想说很多话,他想告诉他自己一定会把他从监狱里弄出来,他一定会找到当年的真相,可是这些话,随着那个人的离去,还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一句无法兑现的气话而已。

可是人怎么就这么不在了呢?

“我要回a市。”林烈突然说。

肖恩知道林父死的蹊跷,怕林烈现在回去有危险,便低头不语。

“我要回家!”林烈见他没反应,大声叫了起来,几乎带着哭腔。

肖恩顿时手忙脚乱地抱住他,安慰道:“好,好,现在就回去。”

回程的路上林烈一言不发,肖恩没见过林烈发脾气,但他现在这副样子,着实让人手足无措。肖恩不是没经历过死人,他经历过的生死很多,却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觉得懊悔难当,那种少年时曾有过的无力掌控的感觉,再次弥漫上来。

他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要和林烈交代清楚,便告诉他,林父的遗体在昨天凌晨一出事就拉去火化了,那帮人显然早有准备,事情处理的相当利索,现场的监控录像也是一个十分刁钻的角度,仅仅拍摄到最后林父在楼梯口被人推搡滚下楼梯摔在地上的情况。肖恩的律师给出的答复是,最多把凶手重判成故意杀人罪,死刑,但幕后的黑手无法抓出,且凶手家里最近收到一笔无法查明来源的资金,即便能判断是买凶杀人,最终也很可能不了了之。况且,a市的高层有些力量在压制这件事情,原因恐怕林烈心里最为清楚。

林烈仅仅是听着,没有回话。

下了飞机,一路护送林烈回家,肖恩还是决定打破沉默:“骨灰我拿回来了,还有一些遗物,”观察林烈的表情无异样后,又顿了顿,“你有什么决定,要告诉我。”

“和我妈葬在一起,墓地早就买好了,”林烈干巴巴地说,几个小时没有说话他的嗓子有些哑,“东西也一起,用这么多年都习惯了。”

说完又沉默不语。

肖恩陪着他回家,看见他把自己扔在床上用被子裹成一团,眼睛睁得老大,就想起了一个不合时宜的成语:死不瞑目。肖恩觉得林烈不正常,他宁愿林烈大吼大叫大吵大闹大哭大笑,冲出去找秦明或者那些幕后黑手的麻烦,哪怕到街上去骂街买醉,甚至迁怒自己,把自己打一顿都行,都比现在这半死不活的样子要好。

他知道林烈心肠挺硬的,有时候就像没心没肺一样。但是硬起来的心,碰到更硬的东西就容易碎掉,柔软一点的心脏反倒能承受更多。他看着林烈,真怕他这样就碎了,坐在床边也不敢伸手碰他,似乎一碰就真要碎了。

林烈眼睛累了,就闭上了眼,没见到遗体,身体还温热的时候,就化成了灰,不过也就是从此见不到了。林烈记得自己大学时曾经想着若是对家里出柜了,家里不接受就远走高飞,永远不见面了,感觉和现在似乎也没什么不同。

人真是脆弱,林烈想象不出那个男人从楼梯上滚落的时候脑海里在想什么,他抱着被子睡了过去,一晚上都梦见数也数不尽的楼梯。

与此同时,b市郊区黑黢黢的仓库里,秦明捂住肩膀上的枪伤,眼睛里闪着嗜杀的光芒。老枪和狼头一前一后地端着枪,身后跟着一群人正在搜索这片区域。

“当家的,别躲了,你没看见你二当家都反水了吗?你不死,他怎么好接管呢?”狼头嘎嘎笑着冲着空旷的厂房喊话。

“秦老大,林烈跑了,因为林烈的老爷子,死在了监狱里。”老枪还是那么一本正经地说话,倒像是和往常一样汇报工作而非叛变追杀一样,“你还是出来吧,我会和他解释这不是你做的,”他顿了顿,脸上有种异样的光芒,“是我找人做的。”

“咔。”秦明听了这句话,手里的弹夹被他捏爆,掌心渗出血来。

黑暗当中有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手电筒照射了过来,一排子弹急速扫射在他一秒钟前站立的位置,只是秦明已经不见人影,地上留着一滩血迹。

第69章 背叛

林烈不乐意声张,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好声张的,谁也没特地告诉——当然能知道的早就知道了——两三日内就办好了手续,把骨灰下了葬。

遗物没有多少,坐了将近十年牢的老男人能有什么留着?几张照片,几本书,一些衣物,还有两样零碎的小东西。倒是有一件塑料绳编织的小鱼,林烈认出那是林父亲手编的。

林父年轻时候,学校里很流行编这种塑料玩意儿,林父练得一手编塑料绳的绝学,追林母的时候用的上,逗孩子的时候还用得上,在监狱里无聊了用来打发时间也用得上,简直是一门万金油的技能。林烈想了想就留了这一件东西,拿回家放在床头柜上,睡觉的时候攒在手里婆娑。

夜里睡了半晌,林烈突然惊醒。

他做了个梦,想起了小时候一些事情,那时候老爸有个绝活,能把塑料绳编的小动物弄成小零钱袋,嘴巴上用绳巧巧地穿着,一抽就能打开,东西都不怕掉。林烈二年级的时候回家路上老碰见要钱的小混混,那时候就想了个主意,把大票子藏在塑料绳动物小袋里,身上只放几个硬币,混混们掏了半天书包和口袋,把书都倒出来,那小玩具一看就是旧塑料绳编的,躺在地上也没人注意,于是抢了几块钱硬币就骂骂咧咧走了。

林烈有点跃跃欲试,却又觉得自己实在是无聊。但还是忍不住开了床头灯,捉着那塑料小鱼的嘴细细看查,好不容易才找到貌似是那么一根有点不一样的线,用指甲挑出来一抽。

“啪”的一声,被单上多了个硬币大小的东西。

林烈讶然,心说还真有啊?难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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